1. 首頁
  2. >
  3. 最新公告
  4. >
  5. 訊息分享
訊息分享

2026.04.21

勞動部預告「職場霸凌防治準則」訂定草案,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公告隔日起30日內,依所附意見表向勞動部陳述意見或洽詢



勞動部公告

中華民國115年4月21日 勞職授字第1150251302號

主  旨:預告訂定「職場霸凌防治準則」。

依  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訂定機關:勞動部。

二、訂定依據:職業安全衛生法二十二條之二第四項。

三、「職場霸凌防治準則」草案如附件,本案詳載於勞動部全球資訊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mol.gov.tw),「勞動法令/最新動態」網頁。

四、為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於114年12月19日修正,鑑於本準則係配合該法增訂雇主應採取必要措施防治職場霸凌發生、於勞工遭受職場霸凌時應採取適當措施、調查處理與申復等規定,及考量法規實施之急迫性,經勞動部審認有必要之情形,爰縮短預告期間為30日。

五、對於該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該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,依所附意見表向勞動部陳述意見或洽詢:

(一)承辦單位: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(職業衛生健康組)。

(二)地址: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。

(三)聯絡人:潘技正。

(四)電話:(02)89956666分機8373。

(五)傳真:(02)89956665。

(六)電子郵件:ywpan@osha.gov.tw。




網頁設計 & 虛擬主機威普網站 © 2019 台灣職業健康護理學會版權所有 隱私聲明
© 2019 台灣職業健康護理學會 版權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