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.07.03
一、活動目的:為培訓從事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急救知識與技能,讓服務於各事業單位之職護皆有能力,對於職場發生突發心臟停止或傷害事件之工作者,施以黃金時間內急救與處理措施,降低其傷害率與增加存活率,爰辦理本課程。
二、主辦單位:台灣職業健康護理學會
三、協辦單位:台灣心臟協會
四、課程時數:職業健康護理人員急救(EMS)課程 16小時
五、證照取得:須全程參加訓練,並經筆試與實際操作考試合格後,由社團法人台灣心臟協會核發「EMS-OHN」證書,有效期限兩年。
六、課程主旨:根據美國近年來重要「生命之鏈」之觀念,在心臟及呼吸停止之狀態,人之腦細胞於四分鐘開始死亡,於十分鐘內腦死成為定局。依據此一觀念,全世界目前對病危患者之救治目標在達到四分鐘以內有基本救命術(Basic Life Support: BLS) 之救治;八分鐘以內有高級心臟救命術(ACLS)之救治。
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範,勞工健康服務人員(職護)對突發疾病勞工須進行急救及緊急處置等基本救治,因此職護應具備且熟悉操作急緊救命術(CPR+AED、止血包紮、骨折固定、七大固定之人員脫困搬運、哈姆立克術以及急症評估與處理,為協助突發疾病勞工並維持穩定生命徵像,直到送至醫院為止。本課程以上述基礎進行規劃。
七、參加對象:以會員為優先對象。
八、活動日期:109年12月28~29日(星期一~二) 上午08:30-17:00
九、活動地點: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25號2樓(台北光圈)
十、報名方式
十一、課程相關注意事項:
**議程表及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。
**欲報名請至下方報名連結報名。